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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旅游遇突发急病责任费用谁负? 旅游公司游客旅行社起纠纷

时间:2011/8/20 14:32:00  作者:深圳海外国旅
参团旅游遇突发急病责任费用谁负? 旅游公司游客旅行社起纠纷

羊城晚报讯记者姚颢报道:10日,记者接到市民梁小姐报料,她和家人参加了南湖国旅的台湾双飞游,8月5日离台时,她的婆婆冯女士因急性心肌梗塞入院,但旅游公司一直不主动回应。记者联系旅行社方面时,得到的是另外一番说法。与南湖国旅进行了将近一周的“拉锯战”后,梁小姐最终决定带着婆婆回大陆,但赔偿等事宜至今仍未谈妥。

游客:旅行社不管不顾

梁小姐方面称,冯女士发病当天,旅行社只是把他们带去了当地医院,后全陪要带团回广州,梁小姐等人只得随团先回大陆,留下父亲在台湾的医院照顾冯女士。“在飞机上,他们让我签署自己垫付回程机票的协议。当时我头脑一片空白,没多想就签了。”梁小姐气愤地告诉记者,留台的两个家人回大陆的机票钱旅行社让他们自己出,“旅行社把我们带出去,是不是应该把我们带回来”。

让梁小姐等人寒心的,还有旅行社一毛不拔的态度。8月6日,梁小姐在新浪微博用账号“星人爱广州”发了一条“跪求转发”的微博,该微博表示,他们参加南湖国旅双飞8日游,8月5日离台时,年近70岁的团友冯绍琼因急性心肌梗塞入院,由其女婿梁先生在台协助,手术费大约30万元新台币,由于入台时所带现金不多,台湾当地医院不能刷卡,而ATM机取款手续费高达16%,寻求各方协助。

据其叙述,冯女士入院后,旅行社把他们带去自动提款机处,让他们提取现金支付医疗费十余万元新台币,并无帮其垫付的意思。经极力争取,南湖国旅在台湾的合作公司百科旅行社最终同意垫付。

梁小姐表示,在冯女士住院期间,南湖国旅方面几乎没有过问其病情,还不断地逼迫他们签下一份协议文件。旅行社称,只有家属签下这份协议,保险公司才能走理赔的程序。梁小姐说:“我问过其他旅行社,发生这些事,游客是不需要支付一分钱的!”

记者10日致电了解情况时,冯女士的病情已稳定,可以出院,但她仍留在台湾,准备向台湾团体求助。13日记者再次联系梁小姐,却得知他们已经返粤。

旅行社:那是一面之词

对于患者家属的愤怒控诉,南湖国旅的苏先生称,那是一面之词。

“台湾百科旅行社那边,前后都派人陪着冯女士,而且我们也安排了家属的住宿。”苏先生说,“我们至少帮他们买了两次机票,但他们一直不愿回来,后来是因为怕遭遣返才不得已回来的。”

当被问及为何不承担回程机票,苏先生笑道:“这是很正常的,就像你搭火车迟到了,铁道部也不会退票吧?从法律责任上来说,我们是没有这个义务的。”

为何冯女士入院时说手术费在10万元新台币上下,但后来做完手术却说要30万元新台币?苏先生解释,因为当时医院以为冯女士是台湾居民,大陆居民无权享受台湾的社保、医保等。

在南湖国旅传真过来的《赴台湾地区旅游组团合同》上,记者看到一个条款:“甲方因……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对此,梁小姐表示签合同的时候并未留意,并且没预想到婆婆身体突然不适,“即使如此,我们不仅购买了综合意外险,还有平安险和医疗险啊”!

据了解,此次争议的核心“综合意外险”,是由旅行社方面进行团体投保,受益人是旅客。而附送的“平安险”和“医疗险”,苏先生估计,最后患者能拿到手的应该不会超过10万元。

律师说法

旅行社掌握主动权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曾阳天律师表示,旅行社方面以“搭火车迟到不能退票”为由不承担游客患者回程飞机费的说法略有不妥,因为突发疾病不算人为因素,旅行社制订的类似条款在《合同法》中属于“显失公平条约”的范畴。

曾阳天认为,虽然旅行社有制订“霸王条款”的嫌疑,但在这次的争议中,旅客胜出的机会不大。首先,游客事先签订了旅游合同,旅行社在这方面掌握了主动权;其次,要考虑游客突发的疾病是否由于其自身的身体机能所引发,事件要综合衡量,不能说加入旅行团,就全部由旅行社承担责任;再者,因为投保主体是旅行社,游客无权直接向保险公司追讨。若游客一直不愿签协议,走理赔流程会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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