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天
深圳 —叶帅纪念公园 -- 雁南飞— 入住酒店
中餐,晚餐
梅州
深圳 —叶帅纪念公园 -- 雁南飞— 入住酒店
07:00 — 08:00深圳“宝安都之都07:00”,“深大北门07:20”,“田面村公交车站08:00”集合。
08:00 — 13:30乘豪华旅游巴士全程高速赴 “世界客都”——梅州市 ,途中(11:00左右)于河源市诚丰酒店或丽晶酒店享用午餐(用餐时间45分钟)。
13:30 — 16:30抵达梅州市区后,前往【叶帅纪念公园】叶剑英元帅故居位于梅县雁洋镇雁上村,距梅州市区33公里,是一幢普通农舍,属于典型的客家围屋。故居室内陈设简朴,有叶剑英当年用过的床板台凳等生活用品,1989年被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缅怀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叶剑英元帅的光辉业绩,海内外乡亲捐资在故居旁兴建了“叶剑英元帅纪念馆”。纪念馆设有五个陈列室,展出叶帅珍贵照片200幅和生前用过的实物50件。门前耸立着2米高的叶帅铜像。
16:30 — 18:00乘车前往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雁南飞茶田度假村】:占地面积667公顷,贯穿上下五千年历史的茶文化大观,融旅游度假和品茗赏茶为一体的生态公益园林绿化的世外桃源,在那里你可以领略到东西方建筑的的完美结合,客家特色与居住文明的精彩演绎,亲近自然、超越自然的匠心独运,山水有情,大地放歌的姹紫嫣红,绘成异彩纷呈的园林艺术。客人可在茶园免费采摘金单丛茶,摘的所得归客人自己所得。
18:00 — 19:00 晚餐.
19:00 — 20:00 入住酒店,可自由游览梅州一江两岸夜景。
第2天
梅州 — 客家公园 -- 千佛塔 -- 济济楼 — 深圳回程
早餐,中餐
梅州 — 客家公园 -- 千佛塔 -- 济济楼 — 深圳回程
07:30 — 08:30 酒店叫醒,前往餐厅早餐。
08:30 — 09:50 参观千佛塔:(车程10分钟,游览1个小时)此塔建于1965年,新建的塔与古老的铁塔成了塔中有塔、塔上有塔、铁佛、玉佛、金佛共容一塔的“三千佛塔”特色,千佛塔下的千佛殿内毗卢庶那佛像镶嵌的两万颗宝石是中国之最,现在的千佛塔是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09:50 — 11:00 乘车前往梅州客家公园广场(约10分钟车程,活动停流时间60分钟)游览地处梅城北东山片周溪河畔,于2005年3月28日奠基动工兴建。园内以周溪河为界分为东西两大功能区,东区由广东客家博物馆、梅州大学校长馆、梅州将军馆以及古民居达夫楼、仿古桥、观赏亭、长廊、池塘等园林景点组成。西区黄遵宪纪念馆由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人境庐、荣禄第、恩元第3座古建筑及池塘等园林景点组成。
11:00 — 12:00赠送一个客家围龙屋济济楼,参观座落于新梅县城行政建设区梅花山下的【济济楼】(属程江镇车上村辖),是一座建筑规模庞大、占地广阔的客家民居府第。它是二十年代期间梅县富商"陈富源汇兑庄"创办人陈济轩(程江乡西山村人),于1936年动工兴建,历时10年,1946年落成。这座民居建筑,是按堂横组成的三堂六横一枕杠的两层楼房建筑。前有禾坪、池塘,后有果树花园,布局上沿中轴线分上、中、下三大厅,厅左右有对称的四厢,上下左中右有六个天井,上左右的天井有小型金鱼池、假山,并放上大花盆等配饰;左右共有六杠横屋,每杠横屋有上下二个天井和一个厅及上下廊;后枕杠则似四合院,中间花园,右横及前面禾坪右侧还有建筑杂屋和三间晒屋楼一杠称"副杠"。建筑十分讲究,具有各种民居建筑特色之特点.
12:00 — 13:00 享用客家农家菜。
13:00 — 18:30 结束愉快客家风情之旅,返回温暖的家!
费用包含
1、酒店标准:行程中所列酒店的双人间(标准为二人一房,如需入住单间则另付单间差费用或我社有权有权利提前说明情况并调整夫妻及亲属住宿安排);
2、用餐标准:行程中所列餐食,无特殊说明正餐为中式团队餐(10人一桌)或当地特色餐。如果不用餐或因个人原因超过用餐时间到达餐厅无法安排餐的情况,不再另补且费用不退;
3、景点标准: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的二道门票及个人消费)。行程表中标明的景点游览顺序和停留时间仅供参考,我公司有权根据当地交通等情况调整景点顺序,实际停留时间以具体行程游览时间为准;
4、用车标准:行程中空调旅游巴士;
5、导游司机标准:全程中文导游及专业司机;
6、行程内经过的景区商店、餐厅、商场、集市、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定点购物店,若游客在此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7、自费标准:以行程表所安排的自费项目为准,不增加额外行程项目(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增加),具体安排详见《自费项目表》。
8、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及代购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声明:以上费用包含不清楚请您预订时同品途旅游专业客服沟通确认,最终以写入您出游合同内容为准。
费用不含
1、除行程表所列之外的个人消费;
2、全程酒店单房差费;
3、行程表中的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行程费用;
4、一切个人消费(如:电话、传真、电视付费频道、洗衣、饮料等);
5、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6、非我社所能控制因素下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自然灾害、罢工、当地政策或民俗禁忌、景点维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