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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姑娘山嘉绒婚嫁习俗 -

时间:2014/5/26 16:39:00  作者:深圳海外国旅
四姑娘山嘉绒婚嫁习俗 -

嘉绒在州内金川、小金、马尔康、理县、黑水和汶川部分地区,以及甘孜州、雅安地区、凉山州等地,居住着讲藏语方言嘉绒话,并以农业生产为主的藏族,为嘉绒藏族,藏区称这地区的藏民为“绒巴”(农区人)。“嘉绒”一名因嘉莫墨尔多神山而得名,意指墨尔多神山四周地区。

据汉文史料记载,古代生息、活动于今州境地区东南部河谷一带, 称之为“嘉良夷(嘉梁)”、“白狗羌”、“哥邻人”、“戈基人”等部落,为这一地区的土著先民。唐时与吐蕃移民及驻军融合后,成为藏族。嘉绒地区解放前的地方土官常说自己的祖先来自西藏,汶川县境内的瓦寺土司、金川县境的绰斯甲土司、雅安地区宝兴县境的穆坪土司等都有渊源于西藏的族谱记载。杂谷土司、梭摩土司祖先是唐代吐蕃大将悉坦谋。

古代称之为“嘉良夷”、“白狗羌”、“哥邻人”、“戈基人”等的“羌、氏、夷”部落,实为“皆散居山川”的土著居民。在吐蕃第九代赞普布德贡甲时期,即大约东汉顺帝时期(126年),吐蕃地区的原始宗教——本波教,就由吐蕃传入了州境,并逐渐兴宏起来,吐蕃文化的传入和对嘉绒藏族古代先民的影响始自东汉,佛教则晚于8世纪吐蕃王朝赤松德赞时期才在州内发展起来、由于宗教文化为中心的吐蕃文化的长期影响,佛教(早期是本波教)逐渐成为上述部落全民的信仰,加上吐蕃大量移民和军事占领与统治,经过一千多年的融合、同化,与吐蕃长期的相互交往,从而形成今日统一的嘉绒藏族。

嘉绒藏族的男女婚前交往比较自由,但婚姻一般由父母决定,也有自己找对象后取得父母同意的。 

定婚时,男家须找一个“刹恩玛”媒人,先给女家送酒一瓶,酥油一小碗。若女家接后吃了,就算定了婚。女家不索取彩礼,嫁妆也就是手工织的花带子及鞋垫之类。结婚那天新娘的亲友送新娘到男家,新娘、新郎和送亲的人一起围着锅庄转三圈,即算成婚。第二天,新娘便随娘家的人回娘家住一段时间才回男家,有的要生了小孩后才回男家。农忙或是过年时都要回婆家,做完庄稼过了年又回娘家。一直到生了第一个小孩才到婆家长住。孩子一般从父姓,上门(即招赞)则从母姓。更多的是“址索挂”或请喇嘛取名,有的贯上寨名,没有姓则以寨名代字辈。 

上门指男的到女家去,名“招上门”,主要原因是女家没有儿子,在家里留一个种田地的女子,所以要招一个女婚上门做活。家里的一切完全由女人照管,并且男方要随女家姓。若女嫁出去后死了,娘家又没有其他人.女家的妈就可以将女婿索回做自己的儿子,另娶一女人做他的媳妇。在以前,还流行一种“爬墙墙”的习俗,一般在平常的人家才有。当哪家的小伙子看上了某家的姑娘,可以在晚上到姑娘家爬墙(一般姑娘住在三楼),爬到姑娘居室的窗前,如果姑娘对小伙子倾心,会为他开窗。次日,小伙子从姑娘家的大门出去。而后,男方即通过媒人到女家提亲,双方有意,婚事就可以基本确定了。当然,这种婚事的前提也是在青年男女双方相互有意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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